9月30日,河口区举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启用暨标识牌悬挂仪式活动。
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《关于启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及标识牌的通知》、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使用管理办法》,公布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及标识牌。在国家和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部署下,河口区积极响应号召,全面贯彻落实,隆重举行挂牌仪式,统一启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标识牌。
通过使用统一规范的保护标志和标识牌,更加直观地向社会公众展示烈士纪念设施的名称、保护级别、批准设立单位等基本信息,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英烈的尊崇、褒扬和纪念,标志着我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保护管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。
此次活动,既是贯彻落实烈士褒扬工作的具体实践,也是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不断提质增效的有力举措。下一步,河口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将以此为契机,扎实做好烈士纪念设施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和保护管理,进一步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,用好红色资源、传承红色基因,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烈、缅怀英烈、学习英烈、关爱烈属的浓厚社会氛围。